一、理事长会议的组成
湖南省图书馆学会理事长会议由理事长、副理事长和秘书长组成。
二、理事长会议的职权
理事长会议在常务理事会议闭会期间,行使以下职权:
1.执行常务理事会通过的决议。
2.研究和筹备召开常务理事会。
3.研究和建议设立办事机构、各专业机构。
4.研究和建议各机构主要负责人的候选名单。
5.指导本会各机构开展工作。
6.提出和草拟学会各项管理制度。
7.研究学会表彰和奖励活动。
8.研究和指导其他事项。
三、理事长会议工作规则
1.理事长会议由理事长或委托副理事长召集和主持。
2.原则上理事长会议须有2/3以上成员参加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2/3以上人员表决通过方能生效。
3.理事长会议原则上每年召开四次,必要时可提前、延期或增加。
4.经理事长同意方可增加列席人员。
5.召开理事长会议,原则上应提前一周发出通知。
6.因故不能到会,须正式请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