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29年,新晃始建图书室,附设于民众教育馆,藏书880册。
1950年,在民众教育馆的基础上建立文化馆,原图书室继而附属于县文化馆,藏书5786册。
1956年新晃侗族自治县成立,县文教科把发展图书馆的计划写进了“1956—1962年文化艺术事业规划草案”之中,规划中提到:“5年内建立图书馆一个”。标志着该县图书馆事业已经开展起步。
文革期间,一批图书被当作“封、资、修毒草”销毁(约600册),图书无专人管理,给图书馆事业的发展带来极大障碍。
1976年后,排除了左的干扰,恢复和加强了图书馆的管理工作。藏书从5186册增加到2.5万册,设有80平方米的书库, 42平方米的阅览室。
1980年1月,成立新晃侗族自治县图书馆,原“敬仰馆”的一部分房屋正式划拨图书馆,面积为 354. 4平方米。
1982年4月,由省、地、县投资19万元,修建新晃县图书馆第一期工程。新馆于1991年11月19 曰正式开馆接待读者。第一期工程新馆建筑面积为1000平方米(其中职工宿舍400平方米)。该馆目前共有馆舍面积1336平方米;设有6个服务窗口,即:成人综合外借处、成人阅览室、过刊室、参考咨询室、少儿外借处、少儿科技阅览室。
建馆以来,该馆在搜集、整理、加工、贮存文献,尤其是地方文献和民族文献资料方面,经过不懈努力,已初步形成了部类齐全,重点突出,具有本地民族特色的藏书体系。
截止1998年12月止,该馆藏书为42644册(件),其中古籍图书8931册,包括《万有文库》2844册,《四库全书》1887册,《古今图书集成》82册,《丛书集成初编》3469册,线装书649册;普通图书19639册;民族文献资料5230册;地方文献283册;工具书2708册;过刊4152册;报纸1473册;非书资料228件。
该馆按《中图法》、《中图法期刊分类表》、《普通图书著录规则》、《连续出版物著录规则》进行文献标引与著录,误差率均控制在2%以下。并根据《中图法》的不同版次,先后将全部馆藏进行过两次彻底改编,保证了文献标引的前后一致性。设有题名目录2套,分类目录9套。
该馆采取外借、阅览、馆际互借、送书上门、赶集服务、新书陈列宣传、解答咨询、举办各种专题书展、学术报告会以及声像服务等多种形式为读者提供服务。
外借实行全天开放,开架借阅,每周开放时间为52 小时。向全社会发放个人、集体、少儿、科技人员借书证。对残疾人、老年人定期送书上门。年均发放借书证600个,外借册次年均达60000册次。
馆内阅览人次年均达30000人次。
根据读者的不同需求,经常性地开展口头、书面咨询服务,每年定期编印科技信息4期,进行课题跟踪服务,年均解答咨询300条。
该馆拥有现代化的电影、电视、录音等设备,可为读者提供视听服务。
该馆对全体员工业务素质的提高和知识更新十分重视,先后输送30人次参加过不同层次的业务培训,有6人通过在职学习分别获得大中专学历。年均撰写论文、调查报告、通讯报导15篇。同时对基层图书室规范化建设与人员素质的提高也从不放松,与基层建立联系点32个,帮助建立规范化图书室16个,培训图书管理人员86人次。编制联合目录一套,成立图书馆(室)学会一个,并经常性地开展学术交流活动。
为吸引读者,该馆举办和参予了各种丰富多彩的读书活动,形式多样。年均大型活动达10次。
通过各种活动,培养、锻炼、造就了一批人才,先后共获得省、地、县奖励252个。
现在职工作人员9人,离退休3人;大专学历5人,中专学历2人;获中级技术职称的3人,初级技术职称的4人。事业经费由 0. 7万元(1982年)增加到 8 .8万元(1998年),购书经费单列 1.5万元。以文补文年均创收2.5万元。
1998年,该馆被国家文化部评定为“三级图书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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