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部全国文化信息资源建设管理中心文件
文全信培发 [2012]3号
关于开展“全国‘公共电子阅览室建设计划’
百题知识竞赛活动”的通知
全国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各省级分中心:
为进一步贯彻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推动“十二五”文化改革发展规划的实施,落实《文化部、财政部关于印发<“公共电子阅览室建设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由全国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共享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主办、文化部全国文化信息资源建设管理中心承办、文化共享工程各省级分中心协办的“全国‘公共电子阅览室建设计划’百题知识竞赛活动”即将通过文化共享工程网站举行(竞赛题目将刊登在近期发行的《中国文化报》上)。现将活动方案下发,请各省级分中心及时向本省(区、市)文化厅(局)社文处汇报,广泛动员,认真组织本地文化共享工程各级中心、各级文化馆(站)、基层服务点暨公共电子阅览室工作人员参与竞赛,通过竞赛进一步推动各地公共电子阅览室建设。
特此通知。
附件:全国“公共电子阅览室建设计划”百题知识竞赛活动方案
二O一二年七月三日
附件
全国“公共电子阅览室建设计划”百题知识
竞赛活动方案
一、活动时间
答题时间:2012年7月10至8月10日
评奖时间:2012年8月11日至9月11日
二、参与对象
文化共享工程各分支中心、各级文化馆(站)、基层服务点(含公共电子阅览室)工作人员;欢迎社会各界人士参与。
三、竞赛内容
主要包括以下文件的相关内容:
(一)《中共中央关于深化文化体制改革、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
(二)《国家“十二五”时期文化改革发展规划纲要》
(三)《文化部财政部关于印发<“公共电子阅览室建设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社文发[2012]5号)
(四)《文化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公共电子阅览室建设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办社文发[2010]31号)
(五)《文化部关于全国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暨公共电子阅览室建设试点工作督导情况的通报》(文社文发[2011]25号、文社文发[2012]6号)
(六)《文化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11年度公共电子阅览室设备配置标准>及<公共电子阅览室标牌样式>的通知》(办社文发[2011]31号)
(七)《文化部关于全国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暨公共电子阅览室建设试点工作督导情况的通报》(文社文发[2012]6号)
(八)《文化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公共电子阅览室终端计算机配置标准>和<公共电子阅览室管理信息系统功能规范>的通知》(办社文函[2012]7号)
(九)《文化部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公共数字文化建设的指导意见》(文社文发[2011]54号)
(十)文化部、财政部关于推进全国美术馆、公共图书馆、文化馆(站)免费开放工作的意见(文财务发[2011]5号)
(十一)《文化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中华全国总工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民工文化工作的意见》(文社文发[2011]45号)
四、竞赛规则
(一)本次竞赛活动通过互联网进行。参赛者登录全国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网站(www.ndcnc.gov.cn)后,进入竞赛活动专栏答题。
(二)竞赛活动共设置试题100道,题型包括单选题和判断题。
(三)参赛者需实名注册,答完所有题目后方可提交,否则视为放弃,需重新答题。
五、竞赛奖励
(一)奖项设置
一等奖:50名,每名获奖者可得到价值300元的奖品;
二等奖:150名,每名获奖者可得到价值100元的奖品;
三等奖:300名,每名获奖者可得到价值50元的奖品;
优秀组织奖:若干名,将荣获证书及奖金。
(二)评奖方法
网上答题系统将按照参赛者的最后得分自动排出名次;分数相同者,则通过随机抽选方式确定。
优秀组织奖将根据文化共享工程各省级分中心所属地区的参赛人数以及成绩等情况综合确定。
六、其他
竞赛题目标准答案和获奖名单,将于比赛结束后在文化共享工程网站“全国 ‘公共电子阅览室建设计划’百题知识竞赛”专栏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