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享办〔2012〕3号
关于举办全国“公共电子阅览室建设计划”
百题知识竞赛活动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文化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文化广播电视局,文化部全国文化信息资源建设管理中心:
为进一步贯彻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落实《文化部财政部关于印发<“公共电子阅览室建设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加快推进公共电子阅览室的建设,加强规范化管理,提高公共电子阅览室工作人员运用网络获取信息知识的能力,全面提升服务水平。经研究决定,全国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将于2012年7月份举办全国“公共电子阅览室建设计划”百题知识竞赛活动,现将活动方案下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各地要紧密结合自身公共电子阅览室建设工作,加强宣传,精心组织,认真做好赛前培训等工作,并以此为契机,掀起文化共享工程岗位练兵大热潮,促进公共电子阅览室服务质量和水平全面提升。
联系人:文化部社会文化司图书馆处耿斌、韩沫
电 话:010-59881732
联系人:文化部全国文化信息资源建设管理中心于洋、薄亮
电 话:010-88003052、88003039
传 真:010-68475713
特此通知。
附件:全国“公共电子阅览室建设计划”百题知识竞赛活动方案
二○一二年三月三十日
附件:
全国“公共电子阅览室建设计划”
百题知识竞赛活动方案
一、活动意义
国家文化部、财政部于 “十二五”期间,在全国实施了“公共电子阅览室建设计划”。该项目是在公共数字文化建设发展到新的阶段,为保障基层广大群众基本文化权益,推出的一种创新服务模式。“公共电子阅览室建设计划”以未成年人、老年人、进城务工人员等弱势群体为重点服务对象,依托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服务网络、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及国家数字图书馆的资源而实施,为广大群众提供健康、便捷的网络文化服务。积极开展公共电子阅览室建设,是加快构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新举措,是维护未成年人文化权益的重要手段,是推进全社会信息化建设的重要途径。
为进一步贯彻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推动“十二五”文化改革发展规划的实施,落实《文化部、财政部关于印发<“公共电子阅览室建设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拟通过举办全国“公共电子阅览室建设计划”百题知识竞赛活动,宣传普及相关知识,扩大公共电子阅览室建设的社会影响力,提升从业人员的业务素质和服务意识,从而推动“公共电子阅览室建设计划”的顺利实施。
二、活动组织
主办单位:文化共享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
协办单位: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文化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文化广播电视局
承办单位:文化部全国文化信息资源建设管理中心
文化共享工程各省级分中心
三、活动时间
2012年7月
四、参与对象
文化共享工程各级中心、基层服务点(含公共电子阅览室)工作人员;欢迎社会各界人士参与。
五、竞赛内容
主要包括以下文件的相关内容:
(一)《中共中央关于深化文化体制改革、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
(二)《国家“十二五”时期文化改革发展规划纲要》
(三)《文化部 财政部关于印发<“公共电子阅览室建设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社文发〔2012〕5号)
(四)《文化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公共电子阅览室建设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办社文发〔2010〕31号)
(五)《文化部关于全国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暨公共电子阅览室建设试点工作督导情况的通报》(文社文发〔2011〕25号)
(六)《文化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11年度公共电子阅览室设备配置标准>及<公共电子阅览室标牌样式>的通知》(办社文发〔2011〕31号)
(七)《文化部关于全国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暨公共电子阅览室建设试点工作督导情况的通报》(文社文发〔2012〕6号)
(八)《文化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公共电子阅览室终端计算机配置标准>和<公共电子阅览室管理信息系统功能规范>的通知》(办社文函〔2012〕7号)
(九)《文化部 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公共数字文化建设的指导意见》(文社文发〔2011〕54号)
(十)文化部、财政部关于推进全国美术馆、公共图书馆、文化馆(站)免费开放工作的意见(文财务发〔2011〕5号)
(十一)《文化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中华全国总工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民工文化工作的意见》(文社文发〔2011〕45号)
六、竞赛方式
(一)本次竞赛共设置试题100道,题型包括单选题和判断题。
(二)竞赛采取网络答题方式。答题者可进入文化共享工程网站www.ndcnc.gov.cn 全国“公共电子阅览室建设计划”百题知识竞赛专栏参加活动。为便于各地参加活动,竞赛试题将适时在《中国文化报》发布。
(三)参加答题的参赛者需实名注册,答完所有题目后方可提交,否则视为放弃,需重新答题。多次答题者只有一次获奖机会。
(四)本次竞赛试题的标准答案和获奖名单,将于比赛结束后在文化共享工程网站“全国 ‘公共电子阅览室建设计划’百题知识竞赛”专栏公布。
七、奖励办法
一等奖:50名,每名获奖者可得到价值300元的奖品;
二等奖:150名,每名获奖者可得到价值100元的奖品;
三等奖:300名,每名获奖者可得到价值50元的奖品;
优秀组织奖:若干名,将荣获证书及奖金。优秀组织奖将根据各省级分中心所属地的参赛人数以及成绩等情况确定。
八、相关要求
(一)举办全国“公共电子阅览室建设计划”百题知识竞赛活动,是宣传推广公共电子阅览室建设的有力举措。要动员各省级分中心充分认识开展此项活动的意义,做好发动、协调工作;要加强领导,认真部署,注重实效;要保障参与人数和参赛质量,力争高标准、高水平、高质量组织好参赛活动。
(二)组织开展全国“公共电子阅览室建设计划”百题知识竞赛活动,要与开展“践行雷锋精神,推动惠民服务”活动结合起来。倡导爱岗敬业,岗位练兵,干一行爱一行、专一行精一行,优化服务意识、增强集体凝聚力,促进单位职业道德、思想道德建设和精神文明创建。,
(二)开展“公共电子阅览室建设计划”百题知识竞赛活动,要重视宣传推广工作。各级中心要认真收集竞赛活动的相关信息,发送管理中心或联系媒体单位进行报道;管理中心将通过文化共享工程网站,及时跟踪宣传各地竞赛组织的情况。通过广泛宣传,把竞赛活动推向高潮。
抄送:全国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各省级分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