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部全国文化信息资源建设管理中心文件
文全信规发〔2012〕1号
全国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关于开展
“践行雷锋精神,推动惠民服务”系列活动的通知
全国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各省级分中心: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响应中央以深入开展学雷锋活动为抓手、扎实推进思想道德建设和精神文明创建的号召,文化部全国文化信息资源建设管理中心(以下称“管理中心”)拟从2012年3月1日起,以“践行雷锋精神,推动惠民服务”为主题,发动全国各级分支中心和基层服务点,充分利用文化共享工程的资源和设备,从“工程系统内”和“面向全社会”两个层面同时着手,开展学雷锋系列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目的
文化共享工程作为国家重大文化惠民工程,其服务性质本身,就是对新时代雷锋精神的生动实践和创新性传承。通过深入开展学雷锋活动,大力弘扬雷锋热爱党、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的崇高理想和坚定信念,服务人民、助人为乐的奉献精神,干一行爱一行、专一行精一行的敬业精神,锐意进取、自强不息的创新精神,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的创业精神,对内引导全体从业人员以雷锋为榜样,服务人民,奉献社会,争做社会主义道德模范的实践者,推动文化惠民服务走向深入;对外带动全民践行雷锋精神,倡导文明社会新风,促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
二、主承办单位
主办单位:文化部全国文化信息资源建设管理中心
承办单位:全国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各级分支中心
三、活动时间
(一)第一阶段3月1日-3月31日 “学雷锋宣传月”。
(二)第二阶段4月1日起,围绕主题,贯穿全年,开展形式多样的学雷锋活动,并使之常态化。
四、活动内容
(一)“学习雷锋好榜样”―资源推送活动。由管理中心整合并向基层推送《学习雷锋好榜样》资源光盘,同时,在工程网站学雷锋专栏里也可提供下载。各分支中心及基层服务点,利用下发或自选的资源,开展扎实有效的宣传教育活动。
(二)“雷锋精神共享情”―惠民服务活动。各分支中心及基层服务点充分发挥公共电子阅览室作用,开展形式多样的惠民服务活动。同时,走进敬老院、福利院、农民工家庭、城市社区等,针对特殊社会群体开展面对面的服务。
(三)“岗位学雷锋,行业树新风”―岗位练兵活动。结合本单位的工作实际,开展岗位学雷锋活动,倡导爱岗敬业,把雷锋精神与学习、工作、行为规范相结合,与优化服务意识、增强集体凝聚力的教育活动相结合。
(四)“做一个有道德的人”―未成年人道德教育辅导活动。各分支中心及基层服务点以论坛、讲座、展览等多种形式,组织开展面向未成年人的道德教育辅导活动。管理中心也将于3月1日至“六一”国际儿童节,以“像雷锋那样”为主题,启动2012年“电脑小报”活动。该项活动具体要求另行通知。
(五)“雷锋精神永驻我心”―全社会志愿活动。开展将学习雷锋精神常态化的社会志愿活动,利用国家重大节庆,在社会范围内开展文化志愿者帮扶活动。结合2012年春雨工程—全国文化志愿者边疆行活动,在边疆民族地区开展文化共享志愿者服务。
五、活动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以管理中心为指导、文化共享工程分支中心及基层服务点有效组织、广泛动员全体从业人员积极参与的工作机制。按照活动通知的相关内容和要求,高度重视,精心策划,重在落实,积极主动地开展学雷锋活动。
(二)重视宣传工作。各单位在开展活动中,应重视并发挥宣传工作的导向作用,通过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媒体扩大活动的社会影响力。管理中心将在工程网站开辟专栏,报道、互动活动情况,各地应及时提供相关新闻稿件、图片、视频等。
(三)创新活动模式。各单位在开展活动中,要与服务工作相互融合、协调推进。充分发挥资源、设备优势,运用公共电子阅览室、手机、卫星、易播宝、投影仪等,因地制宜地开展有特色的服务活动。同时,注意活动形式的多样性和创新性。
(四)坚持重心下移。各单位在开展活动中,要面向基层,根据本地服务群体的特点,多运用喜闻乐见的方式,开辟群众便于参与的渠道,吸引大家参与到学雷锋活动中来,使“践行雷锋精神”通过文化共享工程服务平台深入到千家万户。
(五)注意发现典型。各单位在开展活动中,要把学习雷锋与发现、树立、学习身边的先进典型、先进人物、先进事例结合起来,增强学雷锋活动的实际效果。工程网站学雷锋专栏专设了“雷锋就在我身边”子栏目,请各单位把身边的学雷锋先进典型随时发送上去。
六、总结表彰
为促进“践行雷锋精神,推动惠民服务”系列活动的深入开展,调动各级中心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管理中心将及时总结交流各地开展学雷锋活动的情况。2012年4月,对第一阶段“学雷锋宣传月”活动进行小结;年末,结合督导工作对全年开展活动情况进行总结和表彰。在综合考核各地开展活动的项目内容、服务形式、服务范围、实施效果等因素基础上,对表现突出的分支中心给予表扬奖励。
活动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管理中心规划发展处:
李亚男:010—88003039
张 博:010—88003015
邮 箱: leifeng@ndcnc.gov.cn wh88545858@sina.com
特此通知。
二O一二年二月二十八日